律师袍,从法袍引申而来,始于14世纪的英国。原意在于,为了避免当事人因不满审理的结果而对裁判者以及代言人进行报复,所以让他们穿上宽大的袍子,并戴上假发,以防被认出。随着法治的发展,法袍逐渐成为法律权威的标志和象征,强化了司法审判权的独特性、权威性和神圣性。而律师袍,作为庄重、肃穆的法庭,则为不可或缺的组成。
我国的律师袍,齐膝,玄色,无扣,内着白衬衣,配深红色领巾,左胸前佩律师徵章。玄色,代表庄重和严肃,衬出凝重、知识和理性;
白、红、黑,界限分明,无其它杂色,落落大方,豁达悦目。
袍,象征成熟、稳健、独立、洒脱。
穿上律师袍,形象焕然一新。着袍者应是文质彬彬、温文儒雅之士。它要求律师不可粗俗随便,而要注重立言立行,要文明待人、冷静处事,要与律师袍协调融合,给人以至真的美感。
穿上律师袍,更能促使律师充分发挥人格魅力及庭审技巧。我们更象一名维护司法公正的职业斗士,携证据证明事实,用法律阐明观点,以法言法语,陈言于法庭之上,辩论于法理之中,从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角度,以促成法院的公正裁判。
穿上律师袍,更有律师职业的神圣感。与着法袍的法官、着制服的公诉人共同落坐于庄严法庭,作为法槽的不同主体,在法学的专业领域内,于案件的黑白方园之中,依法律的固定程式,按各自的不同职责,演绎着见仁见智、唇枪舌剑、斗智斗勇,最终为司法的公正,铺下弥坚的基石。
穿上律师袍,易;穿好律师袍,难!除了由内而外的专业历炼,还应培养鲜明而坚定的内心信仰。这种信仰将支持你不断前行。这种信仰就是——“相信公正”。